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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活动贴】开车看手机该不该列入刑事范畴?[评分完毕] [打印本页]

作者: 童心无邪    时间: 2014-11-4 01:29
标题: 【活动贴】开车看手机该不该列入刑事范畴?[评分完毕]

【活动帖】开车看手机该不该列入刑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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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智能手机的不断发展,不少人都变成低头一族。吃饭要玩手机,走路要看手机,甚至部分车主开车时,都时不时要拎起手机看一看,而这种开车都停止不了看手机的行为,分分钟都带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今年9月,有位公交司机一路开车一路瞄手机,开一段就看一眼,7分钟之内一共看了39次手机,结果撞到部单车,造成单车车主死亡。而开车人玩手机玩出撞死人的案例还有不少,因此就吸引了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关注。有人大代表就直斥这种行为为盲驾,认为:开车过程中玩手机的危害,比醉驾和毒驾大,应该列入危险驾驶罪。但也有人觉得:现在开车打手机已经要扣两分,扣多几次就扣光12分,纳入刑事范畴似乎就有点过于严苛。对此,你认为开车看手机该不该列入刑事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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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hencang39    时间: 2014-11-4 05:56
感觉不妥。实际操作也有难度吧。
作者: jxf5401    时间: 2014-11-4 07:06
如果列入刑事范畴,80%以上的司机都要判刑
作者: huguoliok    时间: 2014-11-4 07:28
当然应该.不然还会有更多事故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4 07:59
应该严格要求,对自己对他人负责
作者: zdking0746    时间: 2014-11-4 08:28
正方:我觉的应该,我们不能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只要不出事,玩玩手机没什么,因为安全事故这种伤害是不会给你第二次机会的,一次你就玩完!如果玩手机不被约束,那么是否酒驾也可以不追究?因为好多酒驾的人也没有出事故呀。所以对于这种危及到人生命的事情,一定要立法约束。
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4 09:53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应该。凡是涉及人民群众安全的事情都应该立法。
作者: zza6610247    时间: 2014-11-4 10:17
开车时,是不应该看手机的,因为精力不集中,很可能诱发事故,特殊情况下,开车偶尔用蓝牙接个电话还是可以理解的。
开车看手机入刑,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当前,汽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公共安全也应当提上更为严格的管理日程。一边驾驶一边看手机很容易分心,在公共场合最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如果将开车看手机列入刑罚处罚范畴,就可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因此而导致的公共安全事故。不过,要将这一美好的想法落到刑罚的具体操作中去尚存很大难度。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取证问题。因为在很多没有电子监控或者电子监控不到位的地方,开车看手机就很难被发现,也不便固定证据。这需要法律做更为完善的设计。
作者: 瞬利达男    时间: 2014-11-4 11:05
我支持正方,正方:因为现在的交通事故很多,都是放松大意造成的。国家现在就应该把所有的事项都要用法规来处理,要依法治国。
    
 
作者: 冠希chen    时间: 2014-11-4 12:15
不该。开车时 看手机都犯法了。这世界还有没有王法
作者: wzje2014    时间: 2014-11-4 12:22
支持
开车低头看手机跟开车走神一样,一旦出事故,害已害人!应该和酒驾一样严格禁止[s:84]
作者: whlfu    时间: 2014-11-4 13:56
支持反方的观点。个人认为不应当将开车看手机纳入刑事范畴。这种现象很普遍,虽然有社会危害性,但是不足以入刑,刑法的谦抑性决定了刑法只是针对那些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如果把大多数或者所有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都由刑法来调整,会严重干涉社会成员的自由,会起到反作用。从开车看手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和处罚必要性等方面考虑,还是由行政处罚来调整更为合适。
作者: sga0806    时间: 2014-11-4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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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尖叫好想    时间: 2014-11-4 14:22
支持反方观点,不应该。开车看手机,很多情况是司机下意识的行为,虽然说不对,但是列入刑事范畴也有不妥。首先来说,法律是严肃的,就算开车看手机又可能会造成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但是一旦进入刑事范畴,取证是相当艰难的。现在的私家车太阳膜贴的什么也看不到,你怎么证明他开车看手机了?如果不能证明,那你该怎么给他定罪?不能定罪了,那么这样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丝毫没有严谨性而言了。再者,对于罪名的处罚该怎么去设置?开车看手机不像酒驾,一是取证难,二是他瞅一眼手机也不可能造成危害,这个时候该怎么量刑?真的发生车祸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司机能说自己是因为看手机的原因吗?所以说开车看手机不该列入形式范畴。
作者: hua122    时间: 2014-11-4 16:39
应该,关乎人命的无小事,看看现在这么多交通事故就知道了,所以应该立法禁止
作者: renaisuifeng    时间: 2014-11-4 16:49
应该让这一现象遏制住,现在大街上太多猫头手机族了!
作者: gkb12345    时间: 2014-11-4 17:27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很容易造成事故
作者: h6562555    时间: 2014-11-4 18:07
自古以来,人命关天,自己死了就罢了,拖累了别人可就不好了啊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4 18:14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只在一瞬间,“一心多用”必然会分散注意力,关键时刻反应延迟两三秒,就会直接酿成各种惨案。所以,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但每个开车上路的司机最起码要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吧?
作者: zhaowei314    时间: 2014-11-4 18:48
支持正方观点。

  开车看手机入刑,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当前,汽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公共安全也应当提上更为严格的管理日程。一边驾驶一边看手机很容易分心,在公共场合最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如果将开车看手机列入刑罚处罚范畴,就可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因此而导致的公共安全事故。

  不过,要将这一美好的想法落到刑罚的具体操作中去尚存很大难度。其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取证问题。因为在很多没有电子监控或者电子监控不到位的地方,开车看手机就很难被发现,也不便固定证据。这需要法律做更为完善的设计。
作者: 酒神0909    时间: 2014-11-4 19:13
在允许的情况下,我认为是可以看的,但是不能长时间了,有急事可以使用手机,但是车速一定要放慢。更要时刻关注路况,不你那个分神太久
作者: baba527685    时间: 2014-11-4 19:29
支持正方观点,开车就应该全神贯注,大多数事故都不是技术原因,大部分都是注意力不集中。
作者: 闲的你啊    时间: 2014-11-4 19:33
我反对将开车看手机列入刑事范畴,随着网络的发展,手机跟人的紧密程度越来越大,把开车接听电话纳入扣分项是合理的。把看手机纳入刑事范畴,太过苛刻,适当的提高犯错的成本和教育,最根本要养成一个好的习惯!!中国人目前最缺的,是对生命的敬畏,否则不会有人那么不把自己和别人的生命当回事。
作者: 风非凝    时间: 2014-11-4 19:43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只在一瞬间,“一心多用”必然会分散注意力,关键时刻反应延迟两三秒,就会直接酿成各种惨案。每个开车上路的司机最起码要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吧
作者: yqfw517    时间: 2014-11-4 19:44
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我管不着,但是危及到我那就不能不理了,致他人的生命于危险,那是草菅人命
作者: lgy7123    时间: 2014-11-4 19:54
反对!司机开车玩手机造成的"盲驾",确实危及人的生命安全,有一定危害性,但无论从主客观来说,它的社会伤害性都远不及酒驾或毒驾。主观上,玩手机的司机至少神志清醒,其主观急救的意图、危机处理的能力都相对较强,"可怕"程度不及酒驾或毒驾司机。
作者: mr.hong123    时间: 2014-11-4 20:04
我觉得应该啊,这种危险性极高的事情已经发生过好几起了。
其实和酒驾一样,要予以严格的规范。如果真的需要打电话,那就请把车子靠边停好后再打。
原因其实很简单,所谓一心不能二用。人在开车的时候其实是需要精力高度集中的,在你打电话发短信耽误的那几秒钟时间里面,车很可能就已经开出去几十米。等到你发现危险的时候,再想避让就来不及了,悲剧可能就此酿成。
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健康幸福,请勿边开车边玩手机。
作者: 龙快007    时间: 2014-11-4 20:35
即使立法也没有,因为主要还是到时候执行的方式,有没有在开车打手机你是不知道的
作者: 香港娱乐    时间: 2014-11-4 20:46
应该,开车看手机不光是漠视自己生命,也漠视别人生命
作者: hudi09    时间: 2014-11-4 20:48
应该,生命高于一切
作者: 303418518    时间: 2014-11-4 21:18
应该!
毕竟开车看手机太过危险!!
作者: lbs7120    时间: 2014-11-4 21:36
不应该列入刑事范畴,理由如下
现在路上开车的司机确实有很多坏习惯,比如说开车时候打电话、玩手机、抽烟,甚至还有边开车边摸奶的。有这样行为的司机对自己和对车上乘客都是一种不负责的表现,我们交通管理部门在提倡摒除开车恶习,安全行车的同时,也加大了处罚力度。但是如果说开车看手机要列入刑事范畴的话,那是不现实的,也不可取的。首先是取证难,你总不能让交警站在马路上,看见一个司机看手机就抓一个司机吧,那就算全国的交警都去抓开车看手机的司机也抓不完,如果是刑事处罚,那你立法的依据是什么?你处罚的标准又是什么?列入刑事范畴那就属于犯罪行为,开车看手机就能到到犯罪的程度吗? 交通管理部门不应该处处都把处罚放在首要,应该多想想在根源怎么提高开车司机的行车安全意思,应该在公共媒体上多宣传安全行车知识,而不是一味的强调法制,提高司机的素质才是关键。
作者: abc3373292    时间: 2014-11-4 21:52
这个还真不好说,谁都不能保证开车的时候不用手机和酒驾醉驾不能比吧,视情况而定吧
作者: jyc9876543    时间: 2014-11-4 21:55
开车看手机列入刑事范畴存在很大的矛盾,首先是取证难,不像酒驾,还可以通过血液检测等手段来固定证据,请问看手机驾驶如何取证?其次,假如你开车的时候手机想了,你是不是要看一下是谁打的,这一看你就触犯刑法了,是不是有点过了?第三,这个情节如何划分,什么叫情节严重,是以时间来定还是以事故发生来定,以时间定那如何取证,以后果定有其他法律可以制约了。第四,有这个心思,还不如先把吸毒驾驶等先入刑,该打击的不打击,不该打击的很有劲,这个草案就是哗众取宠的一个草案,这个代表是没有脑子的代表。
作者: 8丶    时间: 2014-11-4 22:10
觉得如果有事故的话应该受到处罚,问题的怎么取证是关键,尤其是中国。
作者: 花开点啊    时间: 2014-11-4 22:44
应该吧 虽然我也经常这样...
作者: 月如钩    时间: 2014-11-4 23:01
我认为因为玩手机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要负刑事责任,对于开车接打电话或玩手机的应该给予重罚,罚款1000,元一年之内不准驾驶汽车,只有重罚才能有效果,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好处。
作者: 月如钩    时间: 2014-11-4 23:03
我认为因为玩手机导致恶性交通事故的要负刑事责任,对于开车接打电话或玩手机的应该给予重罚,罚款1000,元一年之内不准驾驶汽车,只有重罚才能有效果,对自己对他人都有好处。
作者: cuais    时间: 2014-11-4 23:22
法多而繁,执法则难,这些事,都需要法律的话,试问国人之素质和教育都到那里去了![s:70][s:70][s:70][s:70][s:70]
作者: alei417    时间: 2014-11-4 23:51
这样的条例实施起来很困难,对这样的不好的坏习惯还是要多通过宣传等手段进行教育。
作者: 西海之岸    时间: 2014-11-5 01:47
列入刑事范畴是严厉了一些   我也开车  就常常看见开车打手机的人  在车流里面慢腾腾的  急死人了  常常照成堵车现象  但是如果说判刑的话   还是太严厉了  我从不开车主动打电话  最多是接电话
作者: 8284768    时间: 2014-11-5 02:04
开车看手机一旦发生事故,害人害己,不过完入刑是否过重了,
作者: 搞其聪    时间: 2014-11-5 07:14
我觉得有必要列入。正因为现在手机太多了,大多数司机只看手机不看路
作者: jim6985    时间: 2014-11-5 08:35
正方:个人认为开车看手机喝酒后开车是一样的危害,如果造成严重后果必须进行刑事惩罚。这种行为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威胁,害人害己应该严惩不贷!
作者: ooxxisme    时间: 2014-11-5 08:57
开车看手机,这是不安全的,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所以我支持正方
作者: 214367689    时间: 2014-11-5 09:14
支持,因为对得住自己,同样要为自己和社会其他人负责…
作者: dongda95    时间: 2014-11-5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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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maoczx    时间: 2014-11-5 11:51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我觉得可以采取更加严厉的处罚,但不一定入刑,取证也比较难更容易执法不公。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5 13:15
该,开车更要集中注意力
作者: bjcj_2008    时间: 2014-11-5 1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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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xzj2slw    时间: 2014-11-5 13:39
不能单方思考,看手机就犯法,现在不开车的都横闯马路,开车不看手机一样有事故,一视同仁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5 17:39
开车别摸手机,这一点毫无疑问。但违规够不够入刑,值得商榷。目前有两点可以尝试:一是完善现有行政法规,细化“玩手机”的内涵,不局限于原来的“拨打接听”;二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比起把希望都寄托在修改刑法上,这也许更靠谱。加重惩罚,是为了加强震慑,保障公共安全。但问题在于,相关行政法规已施行10年,开车玩手机挨罚的,却很少。震慑效果有限,不是因为罚得太轻,而是因为没有严格执行。在客观上,和已入刑的“醉驾”和入刑呼声很高的“毒驾”相比,玩手机的行为短暂而模糊,取证难度大。即便入刑,如果依旧执法不严,等于在浪费宝贵的立法资源。
作者: qdpurple    时间: 2014-11-5 1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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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5 18:09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开车看手机,太不安全了。
作者: zxchuade    时间: 2014-11-5 19:13
应该, 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作者: 007lookb    时间: 2014-11-5 19:34
害人害己,无一好处,应该列入。
作者: gunghost    时间: 2014-11-5 2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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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痴者如梦    时间: 2014-11-5 21:12
开车看手机该列入刑事范畴
作者: 香港娱乐    时间: 2014-11-5 21:48
应该,安全不光是自己,也包括别人
作者: xaaa123000    时间: 2014-11-5 22:19
支持正方。开车过程中玩手机的危害,比醉驾和毒驾大,应该列入危险驾驶罪。
作者: 亚辉狼    时间: 2014-11-5 22:56
可以扣分但是不是刑事事件吧
作者: 色小邪123    时间: 2014-11-5 23:06
不应该啊。亲们!!!
手机就是用来紧急联系的。。。
开车打手机虽然有危险性,但是不该入刑,菜刀还危险呢,为什么可以公开出售。
看手机的话,由司机自己掌握。
作者: zhanzhan4469    时间: 2014-11-5 23:18
开车看手机,也只是来了电话才拿起来看下,接起来。开车的人也不会长时间不顾自己安全去看。
作者: a4667654a    时间: 2014-11-6 00:25
我支持正方,开车不玩儿手机这种行为禁止起来很简单,不是多难的事,但却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交通事故,利大于弊。
作者: 不解君衣    时间: 2014-11-6 02:42
应该 ···········效仿 台湾···········
作者: ribenren2012    时间: 2014-11-6 09:45
支持列入刑事范畴

1、现在车辆越来越多,而且新手很多,你不惹别人并不代表别人不找你。
2、大家对生命的宝贵程度逐步加强,另外弱势群体加多了,孩子、老人。
3、建议配备蓝牙耳机。
作者: libenkun    时间: 2014-11-6 09:49
标题: 回 9楼(瞬利达男) 的帖子
入刑跟行政处罚在法律约束力和强制力上是两个不同程度的要求。看手机跟不系安全带、单手驾驶、车窗抛物等驾驶陋习不同。这种行为不仅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任同时也威胁其他交通参与者的安全,与酒驾跟毒驾性质一样,是危害公共交通安全的行为,因此,要法律强制约束。同时,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队车辆生产企业的监管,在车辆标准上强制要求配置无线接听功能等,还要加大宣传的力度,试驾驶员们认识到这种驾驶行为的危害,主动配合才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作者: 痴者如梦    时间: 2014-11-6 09:58
开车看手机该列入刑事范畴
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6 09:59
为自己为他人,请开车不要用手机。
作者: charlie441    时间: 2014-11-6 10:36
我支持正方,应该入刑。开车玩手机是典型的对车辆会造成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结果预知,而持放任态度的间接性故意。是否造成严重损害应是交通肇事罪的主要考量。一般性开车玩手机,对于交通安全性存在潜在隐患,这一隐患显然靠一般性行政处罚不能消除,故应入刑
作者: huguoliok    时间: 2014-11-6 10:55
应该.安全第一
作者: jimodidi114    时间: 2014-11-6 14:20
这种行为就应该重罚,不然罔顾群众安全,要杀一儆百。
作者: q人p    时间: 2014-11-6 15:44
给予“开车玩手机”处罚并不是 没有先例,此前在加州租车出行的时 候,就被相关人员告知,在加州开车 过程中接打电话是要被警察处罚的, 笔者并没有详细检索这个处罚的程度 是多少,包括多少金额、包括扣除多 少分,不过在美国别的一些州没有类 似的处罚,密歇根州貌似就没有类似 的处罚。

事实上,笔者建议给予更为严 格的驾驶员开车玩手机监管,不过相 对应来讲,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着手 考虑,第一个方面是如何将驾驶员玩 手机与使用手机的概念区分开,并且 在高速路况、市区路况等不同状态下 ,需要有清晰的概念区别,加入在交 通拥堵半个小时一动不动的情况,接 打电话也无可厚非,但是在高速一百 公里的时候,玩微信则是危机自己和 它人安全,概念界定清楚,依据危害 程度进行处罚有理有据。
作者: rrcsbhqs    时间: 2014-11-6 16:06
支持。
开车看手机的危险不仅仅是因为一只手离开方向盘,更重要的是严重分散司机注意力。许多交通意外事故是由于人们在开车时发短信或打电话所造成的。
据统计:开车接打手机导致的事故风险比通常情况下要高出四倍,最大的危害是分散司机的注意力,妨碍司机对路面情况和周边环境的观察,一旦出现险情,很难及时应急处理;同时,驾车时打电话会因分散注意力而导致慢行车等,将影响交通。
所以,对这种容易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作者: yaoleig    时间: 2014-11-6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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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jbycxb    时间: 2014-11-6 17:31
标题: 回 楼主(童心无邪) 的帖子
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
作者: xiaoxiao-yi    时间: 2014-11-6 17:49
支持反方观点
我认为目前还不应该,我国人口多,这是非常现实的国情,而这一国情又制约着很多问题,比如:立法。
开车看手机入刑,这是不具备条件的。首先,我国是人情社会。与西方契约精神相比,我国的法治观念淡薄,这是国情,也是我国的社会文化。其次,我国人口众多。法治观念的淡薄,有人会提出加强普法这样的办法。我认为这个办法很好,但远水解不了近渴。我国人口多,人口分布不均与,有的在城市,有的在乡村,有的字偏僻的山里,普法难度大。而且,每个人的法律素养不一,接受程度也不一样,还要考虑民族等要素。所以,人口的复杂性制约了法律的发展。最后,执法难。基于每人对开车看手机入刑的不同观点,就算入刑也存在执法难的问题,实操方面有问题。
开车看手机,是一个潜在的威胁他人安全的行为。对于这样的行为,基于每个人的驾驶技术,驾驶经验等原因,我们不好做出入刑这样的选择。我们只能去提倡安全驾驶,从自我做起,监督亲朋,避免危险。入刑这件事,是有许多因素在其中制约的。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6 18:14
交通事故往往发生只在一瞬间,“一心多用”必然会分散注意力,关键时刻反应延迟两三秒,就会直接酿成各种惨案。所以,虽然没有法律的强制约束,但每个开车上路的司机最起码要对自己和别人的生命保持最基本的尊重吧?
作者: seewhy01    时间: 2014-11-6 22:31
应该支持~~
作者: 锁心-控    时间: 2014-11-7 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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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gx19800213    时间: 2014-11-7 08:12
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害人害己
作者: 最色狗狗    时间: 2014-11-7 11:13
我支持反方,开车时难免会遇到接电话的情形,接电话时看一下手机号码也很正常,就因此判定看手机入刑,恐有失公允。
因为开车时故意看手机和接电话时看手机没有严格的界限。
作者: dlgsxqb    时间: 2014-11-7 14:35
不严厉打击,造成的后或太严重了
作者: mnblj    时间: 2014-11-7 15:49
不应该  谁也不能保证开车不看手机 再说 因用手机造成的交通事故 没有多到要入刑
作者: 挚恋    时间: 2014-11-7 19:39
开车看手机入刑,以危险驾驶罪论处,这是一个很好的想法。当前,汽车已经进入普通百姓的生活,随之而来的公共安全也应当提上更为严格的管理日程。一边驾驶一边看手机很容易分心,在公共场合最容易引发公共安全事故。如果将开车看手机列入刑罚处罚范畴,就可能更大程度地减少因此而导致的公共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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